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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生活飲用水的水質安全,直接關系到公眾健康。我國現行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 5749-2022)對生活飲用水水質提出了全面系統的衛生要求,規定了需檢測的水質指標共計97項,分為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兩大類別。其中,常規指標共43項,是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核心參數,各地在水質日常檢測與監測中必須嚴格實施。這些指標按照其衛生學意義,可歸納為微生物指標、毒理指標、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、放射性指標以及與消毒有關的指標五大類。 微生物指標
微生物指標是判斷飲用水是否存在病原微生物污染、是否適宜直接飲用的核心依據,相當于為飲用水構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線。常規檢測共涵蓋3項微生物指標,分別為總大腸菌群、大腸埃希氏菌和菌落總數。 總大腸菌群是評價水體是否受到糞便污染的直觀指示指標。該菌群主要來源于人和動物的糞便,也可能來自土壤和污水環境。標準規定每100毫升水樣中總大腸菌群不應檢出,一旦檢出即表明水體可能受到糞便或污水污染,存在腸道致病菌傳播的風險。 大腸埃希氏菌即通常所稱的大腸桿菌,它僅存在于人和溫血動物的糞便中,是糞便污染的“直接證據”,其衛生學警示意義較總大腸菌群更為明確。標準同樣要求每100毫升水樣中不得檢出該菌。 菌落總數反映的是水樣中所有可培養細菌的總量,用于衡量水的整體潔凈程度。按照現行標準,每毫升水樣中菌落總數不得超過100 CFU。菌落總數超標并不等同于存在致病菌,但意味著細菌繁殖活躍,水質潔凈度下降,間接增加致病微生物滋生的可能。 毒理指標
毒理指標主要針對水中可能存在的、即使微量攝入也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慢性危害的化學物質,是保障飲用水長期飲用安全的核心屏障。常規毒理指標共18項,涵蓋重金屬、非金屬元素、消毒副產物及農藥殘留等多個類別。 在重金屬及非金屬元素方面,砷、鎘、鉻(六價)、鉛、汞、硒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硝酸鹽(以N計)是必須重點監測的項目。這些元素一旦超標,可導致神經系統損傷、腎功能障礙、骨骼病變乃至癌癥風險升高。氟化物雖然適量攝入有益于預防齲齒,但濃度過高時會引起氟斑牙和氟骨癥。 在消毒副產物方面,三氯甲烷、一氯二溴甲烷、二氯一溴甲烷、三溴甲烷、三鹵甲烷、二氯乙酸、三氯乙酸、溴酸鹽、亞氯酸鹽和氯酸鹽是常規毒理指標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這些物質主要在氯化消毒過程中生成,部分已被確認為潛在致癌物,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其在飲用水中的殘留濃度。 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
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共16項,主要評價水的清澈程度、顏色、氣味、口感以及影響水垢形成和飲用舒適度的化學成分。這類指標不直接涉及急性毒性或致癌性,但超標會顯著影響用戶對水質的接受度和日常飲水體驗。 色度、渾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是最基礎的感官性狀指標。渾濁度直接反映水中懸浮顆粒物的含量,標準限值為1 NTU;色度限值為15度;水應無異臭、異味,且無肉眼可見物。 pH值、鋁、鐵、錳、銅、鋅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總硬度(以CaCO?計)、高錳酸鹽指數(以O?計)和氨(以N計)則歸屬于一般化學指標。總硬度反映水中鈣、鎂離子的含量,硬度過高會使熱水壺和鍋爐結垢,也給飲用帶來不適感;溶解性總固體則體現水中溶解性礦物質的總量,適宜范圍通常為30至200 mg/L,過低則口感寡淡,過高則口感較重且易產生口干感。高錳酸鹽指數用于衡量水體受有機污染的程度,氨的濃度則可指示有機污染的存在及降解狀況。 與消毒有關的指標
生活飲用水必須經過消毒處理才能供應給公眾使用。常規消毒劑指標包括游離氯、二氧化氯、總氯和臭氧四項,分別對應不同的消毒工藝。游離氯是最為廣泛使用的消毒劑,其出廠水濃度應控制在0.3至2.0 mg/L之間,管網末梢水中游離氯的剩余濃度應不低于0.05 mg/L。消毒劑余量的檢測目的在于確保從水廠到用戶終端的過程中,水體內始終保持足夠的抑菌能力,防止微生物在管網中再度滋生。 除上述43項常規指標之外,標準還規定了54項擴展指標。這些指標并非所有地區日常檢測都必須實施,各地應根據水源類型、水質本底特征、季節變化以及區域性污染風險等情況選擇性開展檢測。擴展指標涉及更多農藥殘留(如乙草胺)、高氯酸鹽以及藻類代謝產物(如2-甲基異莰醇、土臭素)等,這些物質在特定水域或特定時期可能超標并引起異味,但對全國大部分地區而言并非常規監測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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